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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金山店镇消防站水罐消防车、消防器材项目公告

2019-05-23 来源:湖北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公告

依据大冶市财政局冶财采计备【2019】0064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冶市金山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所需相关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冶招【2019】143号

2.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金山店镇消防站水罐消防车、消防器材项目

3.采购内容:大冶市金山店镇大冶市金山店镇消防站水罐消防车、消防器材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采购预算价(控制价):人民币70万元(共分两包:一包采购预算价(控制价)40万元;二包采购预算价(控制价)30万元)。

5.服务期限:本项目采购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保质期结束。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包):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磋商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具有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所投产品(水罐消防车)须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及3C认证证书,投标车辆必须保证能够办理上牌和国家要求的其它必要手续;

(4)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其中任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资格条件(二包):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磋商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公司的开户许可证;

(3)2017年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其中任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页声明;(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隶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或者隶属于同一个控股股东(公司或自然人)名下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7、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软件指南》(http://111.4.115.225:8010/ztb/rjsc/threeLevel.html)。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 5月 23日 至2019年 6月 9日 23: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1.4.115.225/TPBidder/login.aspx 下同)明确所投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大冶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将被否决其投标资格。投标人不用办CA锁,不用上传投标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一包 2019年 6 月 10日08:30:00时

二包 2019年 6 月 10日09:30:00时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17 室(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 :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市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大冶市金山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冶市金山店政府4楼 、

联系人:柯书记

联系电话:13872071601

招标代理机构: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劲牌三期9-2-203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172095382

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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