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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消防大队应急通信保障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19-05-23 来源:陕西招标信息网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石泉县应急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消防大队应急通信保障车辆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石泉县消防大队应急通信保障车辆
二、采购项目编号:SQZFCG2019006
三、采购人名称: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石泉县城关镇环城路

联系人:罗兴强

电话:0915-631011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石泉县财政局内

联系人:阮仕婷

电话:0915-6325159

传真:0915-6325159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石泉县消防大队应急通信保障车辆1辆
项目概况: 石泉县消防大队应急通信保障车一辆哈佛H5 2018款手动四驱尊贵型(2.0T)经典版白色

项目用途: 石泉县消防大队应急通信保障

采购预算: 1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合法来源证明。(可以是厂家也可以是4S店)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5-23 08:00:00至2019-05-27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领取询价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自带U盘拷贝,谢绝邮寄)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6-14 09:30:00

2、投标地点:石泉县资源交易中心(石泉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第一评标室

3、开标时间:2019-06-14 09:30:00

4、开标地点:石泉县资源交易中心(石泉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一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6325159

2、开户名称:石泉县财政局国库支付改革预算单位资金专户

3、开户银行:石泉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4、账 号:2707030101201000044787

十一、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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