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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公路局公路路网监控设备采购及原有监控故障维修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5-14 来源:浙江湖州市招投标网集中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就《安吉县公路局公路路网监控设备采购及原有监控故障维修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JCCS2019-029

二、磋商项目:安吉县公路局公路路网监控设备采购及原有监控故障维修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内容

具体要求

预算

(万元)

1

安吉县公路局公路路网监控设备采购及原有监控故障维修项目

新增路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详见第三章采购范围及要求

80.4565

2

内场安防视频监控、外场路网视频监控故障点维修(37个点)及部分清洗。

4.5435

备注

1、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人民币85.00万元,投标报价除不能超总预算外,也不得超各自的分项预算,超过预算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2、其中序号“2”原有监控故障维修的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价4.5435万元。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工费、配件耗材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

3、最终货款=实际数量×成交单价的合计。

4、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 5 月 14 日至2019年 5 月 20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如邮寄报名的,应事先联系代理公司。

5、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满足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报名表(附件下载);

B、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C、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E、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5 月 27 日下午14:00时前。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南路99号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磋商时间:2019年 5 月 27 日下午14:00时整。

磋商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南路99号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0 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帐号:1205290009000204676

十一、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jztb.com/

十二、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1、质疑及投诉: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9年 5 月 20 日下午17:3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3、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不接受未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磋商)。

十四、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五、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县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2-5220697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鑫顺 联系电话:0572-5236715 传真:0572-5028961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5302207

地 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胜利东路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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