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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系统集成建设项目

2019-05-10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系统集成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SBLB2019-CG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系统集成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以定点采购D【20190424】-0064号文件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购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审判业务系统集成建设项目;

2.2 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第一标段: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系统集成建设项目咨询(含造价评估);

第二标段: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系统集成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范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及以后在建、拟建的审判业务系统集成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新建、改造、运行维护三大项。具体为:定制软件开发类、硬件及通用软件类及运行维护类);

2.3 服务地点:吉林省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4 服务期限:第一标段:合同订立后三个工作日启动项目咨询设计(含造价评估),期限为:1年;第二标段:合同订立后三个工作日启动项目监理。期限为:1年;

2.5 工作内容:第一标段:选择三家入围单位,完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系统集成建设项目咨询(含造价评估);第二标段:选择三家入围单位,完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系统集成建设项目监理;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第一标段供应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颁发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咨询设计标准符合性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第二标段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第一标段供应商拟派出的总咨询师须具有计算机、软件、自动控制、电子或通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第二标段供应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计算机、软件、自动控制、电子或通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担任监理工程师5年及以上,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7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五、报名条件: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名:

5.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3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相关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5.4一标段总咨询师、二标段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5.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5.6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5.7提供近6个月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止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提供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提供近6个月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止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8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5.9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5.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截图证明;

5.1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报名时间 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到吉林省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四楼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六、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每标段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

七、兹定于2019年6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吉林省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四楼会议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1117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431-8855677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431-81685832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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