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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音响、灯光系统及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04-1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会议室音响、灯光系统及中央空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会议室音响、灯光系统及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TC190Q2V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胜杰、李 娜

项目联系电话:01082467925、182107669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4号

联系方式:苏主任;010824679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胜杰、李 娜;01082467925、1821076693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505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第1包:(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单位,且无任何外国资本或外国公民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2)供应商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日止无违约历史(供应商需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证明(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税票据或其它相关证明);(4)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5)如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2包:(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单位,且无任何外国资本或外国公民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2)供应商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日止无违约历史(供应商需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证明(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税票据或其它相关证明);(5)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6)如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4月18日 09:00至2019年04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05房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胜杰、李 娜

项目联系电话:01082467925、18210766939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56.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04月18日 09:00至2019年04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04月25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5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4月25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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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1包:音响、灯光系统采购;预算:35万;

第2包: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预算:2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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