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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徐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打印机和通用办公软件配送(2019年第1次)项目公开招标

2019-04-03 来源:江苏徐州市政府采购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徐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打印机和通用办公软件配送(2019年第1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
2.地址: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西三区527
3. 联系方法:0516-83736058
4. 采购项目联系人:葛徐浩 王珊珊 电话:0516-83736058 83739486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邮编:221018
3.联系方法:0516-67019037、67019038
4.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王加和 电话:0516-67019037、67019038

三、项目编号:徐采公(2019)010

四、采购项目
1.名称:徐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打印机和通用办公软件配送(2019年第1次)
2.数量:1批
3.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标段一:台式计算机(学生用一体机)800台;
标段二:台式公务标配1及通用办公软件(配置一:台式公务标配1(标准版)885台;配置二:台式公务标配1(网络同传版)100台;配置三:台式公务标配1(带光驱)200台;配置四:台式公务标配1(Windows专业版)50台;通用办公软件:100套);
标段三:台式公务标配2:(配置五:台式公务标配2(标准版)950台;配置六:台式公务标配2(网络同传版)350台;配置七:台式公务标配2(带光驱)350台;配置八:台式公务标配2(Windows专业版)50台);
标段四:便携式计算机(便携式公务标配1)200台、便携式计算机(便携式公务标配2)545台;
标段五:打印机(其中A4激光黑白打印机:300台、A4激光黑白打印机(双面):100台、A4激光彩色打印机:46台、A4激光彩色打印机(双面):30台、A3激光黑白打印机:24台、A3激光黑白打印机(双面):6台、A4激光多功能一体机:220台、针式打印机平推式80列:10台、针式打印机平推式136列:3台;针式打印机滚筒式136列:1台、针式打印机证薄90列:5台)。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标段一2560000元;标段二4492500元;标段三7790000元;标段四4190000元;标段五1462200元。

六、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19年4月12日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 www.ccgp-xuzhou.gov.cn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2.开标时间:2019年4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3.开标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340房间)。友情提醒:扶手电梯上行右侧。

十二、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4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340房间)。友情提醒:扶手电梯上行右侧。

十三、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六、询问和质疑
1.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市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6-83736058 83739486
通讯地址: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西三区527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九年四月三日

 


附件: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徐采公(201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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