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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吉福社区智能化建设项目

2019-04-02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吉福社区智能化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190206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吉福社区智能化建设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 ,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吉福社区智能化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对招标人所属的吉福社区的入口展示触屏系统触屏设备及相关附件安装、宣传片制作;党员活动室(居民议事厅)多功能设备及宣传板安装、管线敷设;体感互动活动室投影设备安装及管线敷设;书法棋牌活动室休闲设备、软件安装及管线敷设;多功能文体活动室投影设备、音响设备安装及管线敷设;社区监控系统监控设备、软件安装及管线敷设;机房交换机等设备安装等电气设备施工与一层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等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采购预算:974932元。

2.4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完成各设备软件系统的升级、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用户培训、初始化、上线应用和验收等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项目经理还须具有计算机、机电、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提供近两年(2016年、2017年)的审计报告。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 02 日至2019年04月 0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担保大厦10楼招标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

(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法人A证、项目经理B证和安全员C证);

(7)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9)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不含图纸),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 23 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四楼5A07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光南胡同306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590441058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431-85370365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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