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承德县计算机等通用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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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县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承德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22日 09:3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3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19年03月2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东晔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4-3110073 | ||
采购单位 | 县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承德县下板城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4-30155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4-3110073 |
首次公告日期:2019-03-15
更正日期:2019-03-22
原公告项目名称:承德县计算机等通用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承德县计算机等通用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项目编码:HB2019033180020011
项目联系人:王东晔
项目联系电话:0314-3110073
采购人: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承德县下板城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3015595
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3110073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第9页,“10.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2年。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更正为“10.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1年。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第26页,《承德县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协议供货招标采购项目评分表》中第四项产品数量中“(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按照一种计算)”内容删除。3.招标文件第28页,最后一行的“(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按照一种计算)”内容删除。4.招标文件第36页“优惠率明细表”中的价格单位均为“元”。5.招标文件第36页“优惠率明细表”的备注增加一条:“3、每一种产品的优惠率必须>0,若优惠率≤0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6.招标文件第37页“投标产品报价表”中的价格单位均为“元”。7.招标文件第37页“投标产品报价表”的备注增加一条:“4、每一种产品的优惠率必须>0,若优惠率≤0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8.其他内容不变,已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位投标人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请到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7室领取纸质版更正公告。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