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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监狱改扩建一期工程-干警体能训练用房、监控指挥中心施工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19-03-01 来源: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招标

齐齐哈尔监狱改扩建一期工程-干警体能训练用房、监控指挥中心、罪犯劳动改造用房1、2号楼、罪犯教育学习用房施工

第一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投资[201 7 ] 440 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黑龙江省 齐齐哈尔 监狱 ,资金来源为 部分为中央投资,部分为省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出资比例70%、30%。 ,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 齐齐哈尔 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富裕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干警体能训练用房1351.24平方米,监控指挥中心1351.24平方米。

2.2计划工期 244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4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9年11月30日(实际开工与竣工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时间为准)。

2.3本项目分为 2 个标段。其中: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第一标段

第一标段:干警体能训练用房1351.24平方米,监控指挥中心1351.24平方米;计划投资额 69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6年-2018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

3.1.3业绩要求:

投标企业近三年(2016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至少具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住宅或公建工程施工业绩,完成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是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备案通知书、中标公示信息网上打印页并提供相关查询网址、施工合同及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期为准。

3.1.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投标申请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近三年内投标申请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3)近三年内投标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4)近三年内投标申请人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近三年内投标申请人没有由于不良行为而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的情况;

(6)近三年内投标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其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受贿行政裁定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受贿的行政裁定记录的不得投标。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

(9)近三年内投标申请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

注:近三年均指2016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1.5项目经理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1人。

(2)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明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2)投标申请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明细),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质量员、施工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委员会将通过"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省招投标监管系统)核查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凡未按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省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7材料的真实性: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按虚假投标予以处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3月2日9时0分至2019年3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还应于2019年3月2日9时0分至2019年3月7日9时00分,自行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监管系统内报名,按照招投标监管系统要求的内容如实申报。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
4.2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在开标前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3在省招投标监管系统内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4.5报名成功企业请于2019年3月7日、3月8日、3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监狱签订保密协议成功后获取广联达电子报价光盘、招标文件及图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 3 25 09 0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为 2019年 3 26 09 0 00 ,开标、评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33号)。密封后的电子评标U盘(TBS格式电子投标书)需在开标时间前递交至评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评标U盘,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招标文件如有答疑、澄清、补充通知等,将在黑龙江建设网[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js.gov.cn.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其他

7.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将使用省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网上监管。投标申请人在投标登记时还须使用企业锁登录该省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jg.hljztb.com:3000/Default.aspx)进行电子信息录入,并确认上报。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企业锁内有符合本公告相关要求且未被行业主管部门以任何方式锁定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投标申请人配备的项目班子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系统暂不能锁定的人员以纸质材料为准,记录在档备查,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2投标申请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省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不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3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异议和投诉;

7.4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5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班子人员在施工阶段必须全部到场,确保与投标文件中配备的项目班子人员一致,如在合同备案阶段发现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如在施工阶段发现不一致,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招标人损失,招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时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7.6所有投标单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并作出承诺,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且责任自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监狱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塔哈乡

联 系 人:王海龙

电  话:0452-6108018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李承聪

电  话:0451-82375252

信  箱:hljszb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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