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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室外照明及立面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9-02-16 来源: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室外照明及立面亮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漯河市郾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室外照明及立面亮化工程

2.2建设地点:漯河市郾城区

2.3项目规模: 室外照明配管、线缆及灯具的安装和办公楼立面亮化灯带的安装接线等。

2.4总投资额:约29万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站截屏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3.3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 2019 年 2月 15 日 18 时 00 分至 2019 年2月 22 日 18 时 00分,在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3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

6. 招标文件的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整,技术服务费叁佰陆拾元整。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郾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海河路中段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395-6175780

招标代理机构:漯河市宇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海河路241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0395-5763155

监督机构 :郾城区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咨询及投诉电话:0395-617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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