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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信号机改造及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19-01-28 来源:山东烟台县级采购合同

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信号机改造及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人人: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龙口市东城区东莱街道车站西街三号

    联系方式:8520661

    招标代理机构:烟台骏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

    地 址:龙口市黄城锦里七号七区北临街20-3-102

    联系方式:15063870099

  2. 招标项目名称: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信号机改造及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项目

  3. 招标项目编号:SDGP370681201902000025

    招标项目分包情况:

货物名称

数量

用途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A

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信号机改造及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2.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1.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00.26万元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1月26日 8时30分至2019年2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烟台骏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龙口市黄城锦里七号七区北临街20-3-102)

3.方式: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成功(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报名需认真填写“报名投标声明函”、“投标人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于2019年1月26日8:30至2019年2月1日16:00前,将“报名投标声明函”、“投标人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ytjflkfgs@163.com,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成功并经电话确认后,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本款第1项规定时间内到烟台骏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龙口市黄城锦里七号七区北临街20-3-102)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19年1月27日 至2019年2月2日

五、递交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2月18日14时00分至2019年2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绛水河东路4号)

六、招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2月18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绛水河东路4号)

七、招标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姿仪 联系方式:15063870099

八、招标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九、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1、报名投标声明函、投标人概况表、授权委托书;

2、招标文件 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信号机改造及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项目 修改19.1.24.pdf

发 布 人:烟台骏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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