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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视频图像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建设项目第三包:监理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2019-01-21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市级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视频图像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北京市公安局视频图像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PXM2019_006102_500194-JH001-XM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颖

项目联系电话:593693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

地址:

联系方式:王警官,652232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颖,5936937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京市公安局结合北京实际,初步明确细化了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建设标准和规范,开展了视频专项顶层设计,确保系统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以实现北京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以及视频图像在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的智能化应用,全面提升公安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设周期拟为3个月。监理参与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对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协助采购人按照质量计划及其相关技术标准,在项目过程中对质量、进度、投资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控制,维护招标人的建设意图,确保项目最终顺利完成,保证投资的效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7) 投标人必须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1-18 09:30 至 2019-01-25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化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中化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02-13 09:30

五、开标时间: 2019-02-13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第三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 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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