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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的采购公告

2018-12-12 来源:浙江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ZCG20182021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告期限:公开招标、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18日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采购预算、单价最高限价及完成期限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单价最高限价

完成期限

1

档案整理

18000

人民币32.4万元

11 元/卷

合同签订后3到4个月内完成全部的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工作

档案数字化加工

315000

0.4 元/页

本采购项目的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时根据中标单价按实际完成数量进行结算,单价不作调整。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的“政府采购注册”栏目中注册成功后登录“采购交易登录”栏目,在系统内找到相应的采购项目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后,需在2018年12月28日16时00分前确认报名。

3、采购文件每套售500元,售后不退。

4、如有补充的采购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和《鄞州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注册指南》。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3日09时00分

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柒仟元整 。各供应商以本单位账户(在鄞州区交易平台注册时登记的账户)通过网上转账、电汇或直接银行柜台划款等方式(公对公转账形式),按照鄞州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采购业务—费用管理—费用到账情况”模块中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点击缴费,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后,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要求自行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特别提醒:1、缴纳说明单每个包件每家单位都是独立唯一,而且缴款账号也是唯一;2、缴款时必须根据缴纳说明单中的缴款账号进行缴纳;3、缴款金额必须足额并一次性缴款;4、缴款之后请各经办人务必进入交易系统的“费用到账情况”确认保证金缴纳状态,确认缴纳状态是否为“到账成功”;5、出现“未到账成功”请马上与软件公司联系核实情况,联系电话:18268554576。

供应商在系统中操作不规范,使得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系统无法确认到帐而导致被认定为该项目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由此引起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1月4日09: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月4日09:00(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

联系人:李所

电话:0574-88212003

采购单位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保丰路209号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

联系人:卢忱忱、张汝芳、赵娜

联系电话:0574-87150819、87161227

传真:0574-8715861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4-87521835

十一、投标供应商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供应商将不能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中标结果公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二、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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