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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区功能室智能化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12-10 来源: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受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区功能室智能化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 0658-18711B13152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区功能室智能化建设项目

三、项目预算(元):¥390,0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办案专区功能室智能化建设(1项);

2、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四级或以上资格证(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如分支机构投标的,投标分支机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4、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2月7日起至2018年12月14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详细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 )报名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四级或以上资格证及购买人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8日14:30至15:00(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磋商开启时间:2018年12月18日15:00(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递交和磋商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十、发布媒体: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tc.com/)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883635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89863

传真:(0760)88330182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邮编:52840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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