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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朝内办公区会议室和可视电话系统改造

2018-12-07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市级公告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介)受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本级事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朝内办公区会议室和可视电话系统改造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朝内办公区会议室和可视电话系统改造

项目编号: XM-000002320218120729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成、白辰 业务二部

项目联系电话:010-84045694、010-840456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本级事业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田杰鹏 010-640818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介)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成、白辰 010-84045694、010-8404568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及数量:朝内办公区会议室和可视电话改造1项
采购用途:用于朝内办公区会议室和可视电话改造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本次招标的建设内容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朝内办公区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包括611和613会议室远程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和本地会议系统建设、系统培训、保修和售后服务等。
现局内有一个高清视频会议室,分别召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市应急办等视频会议,现需在611和613两个会议室新建二套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确保在相关部门搬迁至城市副中心后,我局召开远程视频会议的需要,避免出现视频会议室调配冲突的问题。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69207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17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9:00至2018年12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506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17日 08:30至2018年12月17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14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1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14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北京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2、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www.bitc.cc),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成、白辰 业务二部

项目联系电话:010-84045694、010-8404568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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