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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公安局4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18-12-06 来源:陕西招标信息网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紫阳县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紫阳县公安局4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紫阳县公安局4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XSD2018-183
三、采购人名称: 紫阳县公安局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1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915- 442811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1808

联系人:侯敏

电话:029-85239528

传真:029-8523952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紫阳县公安局4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1辆
项目概况: 财政资金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38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投标担保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06 09:00:00至2018-12-1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1808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26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1808

3、开标时间:2018-12-26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1808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5239528

2、开户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路支行

4、账 号:151756467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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