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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硬件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8-12-0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区采购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受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811140070),现对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硬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硬件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8-G1-21388-GXGL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室外高清高速球型网络摄像机2台、视频监控业务平台1台、流媒体服务器1台、窗口录制管理系统1套、录音录像管理服务器1台、IPSAN存储阵列1台、视频监控业务平台许可120个、全景可视化寻路系统1套、全景可视化寻路自助终端1台、虚拟导诉触摸一体机1台、排队叫号及评价系统软件1套、业务窗口呼叫器19台、窗口显示屏(一体电脑)19台、55寸综合显示屏(一体电脑)2台、无线麦克风1套、调音台1台、吸顶音箱8台、功放2台、电子显示屏系统软件1套、电子显示屏系统接口对接开发1套、接待室/调解室智能门牌系统软件1套、大厅WIFI1套、排队取号机1台、信息发布系统1套、利旧设备对接费用1套、诉服大厅综合管理平台后台框架1项、电脑6台、彩色打印机2台、二代身份证读卡器10台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60.09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文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2月12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财务室(电话:0771-4915100、4915200);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 50 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下述指定账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白沙支行(网银支付可选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

银行账号:8001 0905 7400 039

银行行号:313611002051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请注明拟投标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信息。】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0 元。(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21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财务室电话:0771-4915100、4915200)

开户名称: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金凯支行(网银支付可选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

银行账号:8001 0905 7455 558

银行行号:31361100204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24日14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注意事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签到后递交投标文件,到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2月24日14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

十一、联系事项: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廖伟先 联系电话:0771-4915100 传真:0771-4915100

项目咨询联系人:宁工 联系电话:0771-4915558

保证金退付联系人:谭雯 联系电话:0771-4915200

邮编:530000

2.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电话:周文健,0771-5788338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3.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电话:0771-5331544。

十二、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zbtb.cn)。

十四、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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