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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风险应对与实名办税监控系统项目第2包-实名办税监控系统第二子包

2018-12-0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标讯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风险应对与实名办税监控系统项目第2包-实名办税监控系统第二子包(视频监控设备及软件集成服务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风险应对与实名办税监控系统项目第2包-实名办税监控系统第二子包(视频监控设备及软件集成服务包)
项目编号:2018CGSC0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彬、王德香
项目联系电话:010-61986733/619897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方式:010-61986733/6198973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风险应对与实名办税监控系统项目第2包-实名办税监控系统第二子包(视频监控设备及软件集成服务包)采购内容为税务数据情况监控分析,纳税服务渠道数据分析,以及全国实名认证数据库和办税服务厅视频监控指挥系统建立所需设备及服务等,合同服务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量保障期结束止。根据技术需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天内,供应商应完成产品到货,质量保障期为自硬件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为投标人。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网络音视频管理平台)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5.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节能、环保、进口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强制认证等管理规定)。6.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87.17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30日08:30至2018年12月07日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32室
招标文件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自带U盘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与投标。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的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0日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68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具体领取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开展信用担保。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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