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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公安局指挥中心UPS电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8-11-30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采购公告
  • 1、项目名称:黔西南州公安局指挥中心UPS电源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811】-319号
  • 3、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1811】-319号
  • 4、项目联系人:谢朝忠
  • 5、项目联系电话:15186549077
  • 6、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2)采购数量:1批
    • (3)采购预算:400,000元
    • (4)最高限价:400,0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及要求);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60日历天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要求; 2)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具有ISO9001、OHSAS18001、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绿色环保产品》证书; 4)本次投标产品系列必须通过节能认证,入围中国质量中心节能认证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供应商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 (2)特殊资格要求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12-01 09:00:00至2018-12-05 11: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www.qxnzjyzx.cn/qxnztb,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谈判文件获取方式: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www.qxnzjyzx.cn/qxnztb,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须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并支付购买谈判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无效。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12-06 13:4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12-06 13:40:00
  • 12、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见开标当日电子显示屏显示开标厅)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12-01 09:00:00至2018-12-06 13:4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子汇兑(柜面或网银渠道),不接受汇票。(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
      • 帐 号:38110121050000091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黔西南州公安局
    •  联系地址:黔西南州兴义市
    •  项目联系人: 王光勇
    •  联系电话: 13908593562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州财采〔2017〕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折扣,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关于印发《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数据规范》的通知(财办库[2017]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 〔2014〕15号)” 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 〔2014〕15号)” 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注: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的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兴义市公园首府1栋2单元9楼
    •  项目联系人: 谢朝忠
    •  联系电话: 15186549077

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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