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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式电脑、打印机等 办公设备采购询价邀请函

2018-11-28 来源:湖北宣恩县人民政府采购

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采购台式电脑、打印机等办公室设备。采购方式为询价。请接受邀请函的供应商按时递交报价文件。

一、采购内容

办公台式电脑4台,台式电脑显示器2台,打印机2台。(具体详见附件一: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采购预算:

项目预算:2996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或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齐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符合本采购项目产品生产和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3.3供应商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

3.4供应商需提供以下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①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站www.hbcxpt.cn 查询)列入“黑名单”;

四、售后服务要求

(一)按照产品质量三包规定执行。(供应商必须在宣恩县城区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需提供服务场所、服务人员及联系方式)。

(二)服务响应时间为30分钟之内,1天之内完成故障维修。

五、成交规则

(一)供应商资格满足采购项目要求且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方案;

(二)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为成交价。

六、报价文件

(一)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见附件四)。

(二)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不能满足第四点“售后服务要求”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文件)

(三)报价表。高于采购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见附件二)

(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仿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印章(不得以合同章、投标章、财务章等其他印章代替)

七、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8年12月4日14:30

(二)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三)其他要求:报价文件必须密封送达。

八、验收:

1、由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代表按询价要求对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及资料文件(如用户说明书、保修单等)进行安装前的验收。

2、安装完工经测试检验并且正常运行后,各系统经运行测试通过后,由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代表对设备及各系统进行检测验收,验收小组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具验收报告。

采购人:宣恩县公共资源局

联系人:谢敏

联系方式:0718-5831648

2018年月11月28日
0712宣恩县交易中心办公用品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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