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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度环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控监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8-11-27 来源:浙江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 平财采确临 [2018]3520 确认书批准,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湖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ZJZTZFCG-2018-075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2019-2020年度环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控监理项目

在线监控运维第三方监理

1批

170

170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条件:在平湖地区无污染源、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运维项目,在平湖地区无污染源、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相关仪器设备生产或销售业务。

(三)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时间、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1. 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7日起至2018年12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说明:

①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 (“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②未注册的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再行报名

注册地址: http://www.zjzfcg.gov.cn

③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网上自行下载。

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投标单位可在开标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或至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西路2017号京润大厦11楼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认购纸质版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汇票、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银行帐号 201000165481893

开户银行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注意: 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款项用途请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和名称及所投标项,以便系统确认到帐。)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17日9: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2月17日9:30分在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631529

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行政中心2号楼2楼

十三、 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联系人:诸女士;联系电话:0573-83807698;传真:0573-83807698

地址:嘉兴市中山西路2017号京润大厦11楼

十四、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电话:0573-85013033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望湖路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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