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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通讯社办公厅新华社采编人员新媒体创新实战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8-11-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新华通讯社办公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华社采编人员新媒体创新实战培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新华社采编人员新媒体创新实战培训项目

项目编号: 1841STC52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娇

项目联系电话:626882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010-630755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安乐、刘小娇、张静、封勋010-62688254(购买标书)、62688257、626882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采购内容 实施周期 实施地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01 采编人员新媒体创新实战培训 拟安排在11月底-12月,共5天 采购人指定地点(江西南昌) 本次培训目的:让学员了解当前新媒体发展动态趋势,通过丰富的实战案例掌握新媒体创新的方式渠道和技巧,通过多样化的技术指导让学员实际操作可视化的新媒体产品制作,最终使学员初步具备基于VR技术应用的可视化技能,和从创意策划、采访拍摄、后期制作加工等全环节开展新媒体创新产品的生产制作能力,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技术需求。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4)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5) 供应商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计算机培训业务;6)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8)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97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30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1日 09:00至2018年11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1月27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本/包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须邮购,须另加人民币100元。注:邮购时请按我公司账户汇款,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竞争性磋商文件邮寄给贵方。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1月30日 09:00至2018年11月30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钢国际广场1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1月3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钢国际广场1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娇

项目联系电话:6268825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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