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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采购招标公告

2018-11-15 来源:河北廊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公告名称:永清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永清县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永清工业园区樱花路
采购人联系人:王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5699803
代理机构全称: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慢城1号商业办公楼7层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2-3863071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彬彬
受理质疑电话:0312-3863071
项目联系人:赵彬彬 联系方式:13931297017
传真电话:
采购内容:采购消防器材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1批
公告名称:永清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采购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1160000
项目实施地点:永清县消防大队
供货时间:15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该委托人需具备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或证明、纳税证明(二者任选其一); (3)企业财务状况报告原件(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一年内国税或地税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原件或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或近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原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并加盖单位公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11/1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11/22
获取文件方式:其它 文件售价:0
获取文件地点:河北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qggzy.gov.cn)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2:00-17:3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12/10 13:30
开标时间:2018/12/10 13:30
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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