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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剧院本级音乐厅电脑灯系统改造更正公告

2018-11-15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市级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 音乐厅电脑灯系统改造

项目编号: XM-000018120218101015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昕昕

项目联系电话:010-8237670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1月0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11月1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国家大剧院音乐厅电脑灯系统改造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sjzfcggg/t20181109_1048909.html

三、更正事项、内容:

1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 技术要求和服务内容”中部分要求的删除。

2 增加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21.3中“第三方检测机构测试内容附表”的检测内容及相关说明。

澄清内容:

1 :删除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 技术要求和服务内容”中“七、设备招标技术规格要求”第12)和13)项中 中标人的样灯重量如与 投标文件中应答的裸灯重量不符,将以样灯重量为准。如样灯重量不小于36KG,则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及“ 中标人的样灯尺寸如与 投标文件中应答的灯具尺寸不符,将以样灯尺寸为准。如样灯尺寸与 灯体总高度≤740mm,灯头长度≤550mm不符 ,则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的规定。

2 :增加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21.3中“第三方检测机构测试内容附表”的 检测内容:1) 裸灯重量 2) 灯体总高度和灯头长度。

相关说明: 投标人提供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灯具性能检测报告”中如无裸灯重量、灯体总高度和灯头长度的数据,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对‘★号’条款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提供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灯具性能检测报告”中裸灯重量、灯体总高度和灯头长度的数据如与投标人所投(承诺)的内容不一致,将以“灯具性能检测报告”中的数据为准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下载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大剧院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房宸 010-6655071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昕昕 82376700

5863 澄清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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