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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宁河文化馆设备购置项目

2018-11-06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宁河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宁河文化馆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TJTF-2018-A-02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机关) 委托, 天房(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宁河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宁河文化馆设备购置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宁河文化馆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TJTF-2018-A-029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演出服装 详见采购文件 49.92
第2包 其他图书档案装具 详见采购文件 13.86
第3包 其他音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 详见采购文件 35.18
 
三、项目预算
98.9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经营范围需具备实施本项目采购的相关范围)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 2018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18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11-07到 2018-11-13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鑫茂军民园一号楼A座二层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现场获取,每日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并打印截图加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11-21 14:2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11-21 14: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鑫茂军民园一号楼A座二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晓辉
2.联系电话:022-6052222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文化路1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锦丰:0226959191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房(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鑫茂军民园一号楼A座二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095222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宁河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机关)、天房(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房(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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