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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应用软件询价预审公告

2018-11-06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内蒙古盛鸿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委托,采用询价,采购应用软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应用软件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8]16762号

采购文件编号:SHY-CG-2018-110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应用软件 1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包含本项目内容;3、所供软件需与生态环境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保证数据接口技术的兼容性和一致性,提供相关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4、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5、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凭据)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7、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截图。

注: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扫描件一份(U盘或光盘)。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被拒绝报名。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05日至2018年11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5:00时。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中央广场(腾飞一号)腾飞F座2027。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盛鸿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中央广场(腾飞一号)腾飞F座2027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5124730413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腾飞路39号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548171661

  相关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docx

内蒙古盛鸿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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