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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智能化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2018-11-05 来源:云南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智能化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智能化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已确定实施,本项目招标人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和要求

2.1项目名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智能化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8-14-105)。

2.2项目地点: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2.3采购预算:13255823.99元(大写:壹仟叁佰贰拾伍万伍仟捌佰贰拾叁元玖角玖分)。资金已落实,因财政预算调整,本项目验收合格后,结算付款需分两年付清。

2.4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共针对14项内容进行采购,仅设一个标段。具体包括:(1)诉讼服务中心司法便民系统;(2)司法信息发布系统;(3)科技法庭;(4)云南省大要案庭审观摩中心;(5)自助调解系统;(6)文化展示中心;(7)曲靖政法系统司法数据管理中心;(8)数字审判委员会系统;(9)执行指挥中心系统;(10)远程案件合议中心;(11)曲靖市法院系统庭审直播中心;(12)法院大楼改造综合布线系统;(13)法院大楼改造安防监控系统;(14)驻场运维设备。

2.5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6质量要求:所有产品需要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投入使用,质保期不低于三年,软件系统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维护服务。

2.7其他要求:(1)本次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投产品须为国产产品 且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投影设备等部分不可替代的产品除外) ,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具有所要求的相关质量合格证明材料,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2) 招标内容部分项目所列辅助产品(各种线材,链接、转换设备等)为初步估算,须按照实际需求配置,中标实施方承担追加辅助产品费用;因上级法院要求或用户实际需求改变导致项目内容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作出项目调整,调整范围在总价的 10%,不承担任何后果,超出10%,双方协商解决 ;因功能变更导致设备档次需要提升,双方协商解决各项变更事宜。涉及与原系统(设备)对接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部分费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完全有能力组织完成本次项目且公司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技术力量较强、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3.2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需具有本项目主要产品(6项:小间距LED屏、庭审主机、执行指挥视频管理系统、诉讼风险评估系统、分布式网络控制主机、无纸化办公触控翻转一体终端)的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3主要项目生产厂家与用户原有系统数据对接测试成功,并由原有系统厂商出具数据对接成功确认函或保证对接成功承诺函原件;(主要对接项目包括5项:A、诉讼风险评估系统、访客一体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系统、壁挂一体机与用户司法信息公开网、电子法院、微法院相关功能模块对接,共享数据库中的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信息;B、科技法庭主机与用户原有庭审系统对接,接受原系统的管理;C、无纸化办公触控翻转一体终端与触控版审委会系统对接,实现触控操作等功能;D、执行指挥视频管理系统与用户现有执行指挥系统、省法院指挥系统对接,实现执行指挥三级法院扁平化管理和与案件关联数据;E、监控摄像机与原有监控系统对接,接受原监控平台的管理、存储,实现三级法院监控资源整合利用。)

3.4申请人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5省外企业需具有效的入滇备案信息登记证明。

3.6本次招标仅设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进行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入滇备案信息登记证明(省外企业提供,需在有效期内);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记录。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指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时出示);

(7)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8)曲靖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屏打印件;

注意: 以上证件必须为原件并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9:00分-11:30分,下午14:30-17:00分(节假日除外)。

5.3报名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曲靖市开发区翠峰西路3号三元名城后门G2-1)。

5.4招标文件费:1000.00元∕套,售后不退。

5.5本项目不受理邮购招标文件。

5.6注意事项:

(1)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的要求,采取“纸质和电子交易”并行方式,组织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2日前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qjggzyx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持“网上报名截屏或回执”于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2日17时前 ,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开发区翠峰西路3号三元名城后门G2-1)进行报名。本项目需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均成功才能参与投标。详细注意事项参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所发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

注:投标人(供应商)需先进行电子报名后再到公告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技术咨询电话: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3182559

筑龙公司:4009618998

CA办理公司:0871-65315589、0874-3514916

6 .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子午路与文笔路交口北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874-322726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开发区翠峰西路3号三元名城后门G2-1

联 系 人: 高伟

电 话:0874-3101118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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