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厦门华沧自贸委718大会议室LED屏建设(二次招标)

2018-10-23 来源:福建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采购公告

公告项目

公告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2018-HCGK-SH1785B

采购人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电话:0592-5555912 传真:0592-5333807

网址: www.xm-hc.com 邮编:361000

采购项目名称:

自贸委718大会议室LED屏建设(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

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性质):

自贸委718大会议室LED屏建设,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控制价:¥45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构出具的近期或上一年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的社保缴交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2、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投标的,由自然人签字),原件备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地点、方式:

即刻起至[2018年10月29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00:00](北京时间),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EMS费:人民币50元)。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8-11-12 9:30:0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2018-11-12 9:30:00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

姓名和电话: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5333808/5333807(传真),谢小姐 0592-658128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小姐 0592-5555912/0592-5333807(传真)

其他: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