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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项目

2018-10-22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TJBHHQ-2018-GK-147)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委托, 天津衡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TJBHHQ-2018-GK-147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200.8 200.8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三、项目预算
200.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所投货物生产厂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且供应商须按照附件中表格填写“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并附在商务标中,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所投货物生产厂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且供应商须按照附件中表格填写“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并附在商务标中,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2017年或2018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10-23 到 2018-10-29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泰达MSD-G1座613单元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报名人须携带报名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单位出具合并后的单位营业执照)和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和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泰达MSD-G1座613单元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采购文件。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6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1-12 14:00
2.开标时间: 2018-11-12 14:00
3.开标地点: 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泰达MSD-G1座613单元1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曹微
2.联系方式:022-6638970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开发区永丰街2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瑞:6697703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衡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泰达MSD-G1座613单元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38970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天津衡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衡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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