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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检察院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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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庄河市人民检察院电子设备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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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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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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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项目名称:庄河市人民检察院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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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招标编号:DXZ201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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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采购预算:112.55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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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财政资金(万元) |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
总预算资金(万元) |
庄河市人民检察院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
74.350000 |
38.200000 |
112.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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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天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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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招标内容:庄河市人民检察院电子设备一批。(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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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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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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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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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截至2018年11月8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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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报名其他条件:1、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单位)需携带下列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B.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字);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
E.本项目政府采购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原件;
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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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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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dalian.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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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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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上注有相关经营范围。
注:A.截至2018年11月8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B.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到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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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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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自2018年10月22日起至2018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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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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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每套5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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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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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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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2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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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庄河市人民检察院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
22000.00 |
2018年11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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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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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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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1月09日13:45至2018年11月09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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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一 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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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1月09日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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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八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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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1月09日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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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一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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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
5.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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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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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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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庄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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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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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辽宁省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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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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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11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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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11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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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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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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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5940853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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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411-6251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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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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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411-6251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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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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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XSZB999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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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自2018年10月19日起,至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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