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委托,就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关于档案数字化项目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关于档案数字化项目
1.2 采购编号:SLZC2018-09-51-H0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2 预算金额:750000元。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卷宗扫描服务 |
本次扫描总量约80万页历史卷宗,扫描并挂接到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数字化加工及综合应用系统 |
项 |
1 |
750000 |
2 |
扫描一体机 |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
3 |
照相机 |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
4 |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
台 |
2 |
||
5 |
一体机电脑 |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
台 |
14 |
|
6 |
密集架 |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
个 |
32 |
|
7 |
视频监控平台主机 |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
个 |
1 |
|
8 |
法庭广角摄像头 |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
个 |
5 |
|
9 |
走廊摄像头 |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
个 |
7 |
|
10 |
摄像头存储硬盘 |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
个 |
3 |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含安装)
2.6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2.7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
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3.接高检院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各响应单位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 ,须提供自公告发布日期后的网页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
3.4.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3.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2018年09月28日00时00分整至2018年10月09日23时59分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4.3.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09月28日00时00分整至2018年10月09日23时59分整。
4.3.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09月28日00时00分整至2018年10月25日23时59分整。
4.2.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4 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3.5 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4.3.6 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26 日上午9:00 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未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5-2863517
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7号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6325888
地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6楼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