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江西移动宜春分公司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9月26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宜春市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0795-3569184)和宜春市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13607059313)。
关于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拟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的理由及依据
宜春市政府采购办:
按照《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赣政务函【2018】16号)要求,我局视频监控系统需接入全省政务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文件明确了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项目按照“以租代建”“统谈分签”模式由江西移动公司在原有基础上负责统一建设和改造,江西移动公司具体负责省市县三级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运维。我单位电子监察视屏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政府采购方式。
为确保我单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完成并正常使用,现申请采购如下项目:
项 目 |
生产厂商 |
预算金额(元) |
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电子监察系统视屏监控系统建设 |
江西移动宜春分公司 |
4267元/月(6年) |
宜春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9月25日
专家论证意见表
主管部门 |
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使用单位 |
宜春市行政审批局 |
项目名称 |
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
项目金额 |
307224.00元 |
专家1论证意见 |
专家姓名:张海洋 工作单位:市政务信息化办 根据省文件要求,“以租代建”“统谈分签”模式由移动公司在原有基础上建设和改造,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专家2论证意见 |
专家姓名:罗玉刚 工作单位:袁州区教育局 省下发通知明确“以租代建”“统谈分签”模式,并由江西移动公司在原有基础上负责统一建设和改造,基于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专家3论证意见 |
专家姓名:周欣 工作单位:宜春市金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省下发通知明确“以租代建”“统谈分签”模式,并由江西移动公司在原有基础上负责统一建设和改造,鉴于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