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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师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音响设备、灯光设备项目变更公告

2018-09-25 来源:新疆兵团采购变更
 

第五师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音响设备、灯光设备项目变更(补充)事项公告

 
     

1、原公告项目名称: 第五师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音响设备、灯光设备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 BTJY05CGTP2018017

3、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09月22日2018年09月26日

4、原公告内容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从事专业音响及灯光设备的经营范围。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从事专业音响及灯光设备的经营范围。具有中国舞台美术学会《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舞台灯光设计、安装及调试资质等级证书》。2、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应提供音响、灯光设备厂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C产品认证等。3、有固定的实体店或经营场所,需具有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4、非博州本地工商注册企业必须取得博乐市本地企业(经营范围有音响、灯光设备)的售后服务支持并签定售后协议。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谈判。 (复制地址到浏览器):http://ggzy.xjbt.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6815c846-b438-4ee1-81ab-be955f1a3859

5、变更(补充)事项及内容: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从事专业音响及灯光设备的经营范围。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从事专业音响及灯光设备的经营范围。2、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应提供音响、灯光设备厂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C产品认证等。3、有固定的实体店或经营场所,需具有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4、非博州本地工商注册企业必须取得博乐市本地企业(经营范围有音响、灯光设备)的售后服务支持并签定售后协议。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谈判。

其他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6、本项目采购人: 第五师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新疆博乐市红星路49号第五师机关办公楼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周会斌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0909-7696772

采购代理机构: 博乐务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博乐市杭州路8号A区A座三楼

项目联系人: 陈长春、谢培初、兰伟 联系电话: 0909-232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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