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 澄迈县公安局 委托,对 澄迈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二次招标)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澄迈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二次招标)
2、项目编号:HNGP-2018-0059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采购预算: 32289220.18 元
最高限价:
A 包: 29879912.25 元;
B 包: 623707.93 元;
C 包: 1785600.00 元;
5、采购需求:
包号:A包
1 、名称:澄迈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二次招标),包括:
A 包:软硬件集成
2 、用途:澄迈县公安局工作需要
3 、技术要求:见 “ 用户需求书 ”
4 、本项目预算为: A 包:¥ 29879912.25 元。
包号:B包
1 、名称:澄迈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二次招标),包括:
B 包:工程监理
2 、用途:澄迈县公安局工作需要
3 、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 、本项目预算为:B包:¥623707.93元。
包号:C包
1 、名称:澄迈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二次招标),包括:
c 包:网络线路租赁
2 、用途:澄迈县公安局工作需要
3 、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 、本项目预算为:C包:¥1785600.00元。
6、项目实施地点: 澄迈县
7、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 365 日历天
8、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五个工作日,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 30% 作为项目预付款; 2 、乙方在施工项目完成 50% 时(或乙方进行主要设备采购,依据采购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 3 、项目安装、调试,系统正常运行及项目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 4 、项目验收结算(即项目审计)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5% ; 5 、留 5% 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两年。在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 30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 3% ,两年后支付结算金额的 2%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其它要求: A 包: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期不少于 3 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期不少于 3 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4 、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B 包: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期不少于 3 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期不少于 3 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4 、具有工信主管部门或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需要有本地服务队伍支持,确保项目团队稳定性。 C 包: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规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期不少于 3 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期不少于 3 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4 、需要有本地服务队伍支持,确保项目团队稳定性。
A包: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是否
B包: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是否
C包: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是否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请于2018年09月19日11时00分 至 2018年09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获取采购文件。
A包: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0元。
B包: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
C包: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日11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2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3.2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18年09月19日11时00分 至 2018年09月27日17时3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8年10月10日11时3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支付,支付地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澄迈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澄迈县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10号金成商务东方国际1401室
联系人:李雯 联系人:张朝晖
电话: 13337660036 电话: 15515697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