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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09-14 来源:广东中山政府城区采购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8-146075-0044(ZZ2182292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8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表编号:/;

3.本项目报价上限金额(元):1,980,000.00(原工程造价为2,195,463.30)。

4.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服务)。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该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09月12日至2018年09月18日五个工作日,请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8088/zfcg/)下载。

8.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9月12日上午08:30至2018年09月18日下午17:3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jyzx.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咨询电话:0760-88331782。

(2)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报名,上传报价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政府采购系统(企业)操作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9.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8年09月12日上午08:30至2018年09月26日上午09:30前缴纳磋商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号。磋商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10.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磋商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价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初审)。报价人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9月12日起至2018年09月18日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19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6日上午09:3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磋商时间:2018年09月26日上午09:30;

十一、磋商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09月12日至2018年09月1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凌小姐联系电话:0760-88811601、8880818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60-8888064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联系人:凌小姐、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87554018)0760-88811601

传真:(020-87554028)0760-88819856

邮编:510640(528400)

(三)采购单位: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760-88880648

传真:0760-88795863

邮编:528400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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