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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明月山风景区公安消防大队指挥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2018-09-11 来源:江西宜春政府采购

江西三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市明月山风景区公安消防大队指挥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三连-MYS2018-001)电子化公开采购招标公告

江西三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明月山风景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其指挥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三连-MYS2018-001

2.项目名称:宜春市明月山风景区公安消防大队指挥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3.数 量:1批

4.预算总价:102.555万元

5.简要技术参数要求:自动控制警灯、警铃等联动设备的启动与停止;自动控制大门、车库门、灯光等相关装置的开启和关闭;至少5个联动控制通道等(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注:以上产品均为国内产品。

6.投标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资格审查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公司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7)为保证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资格要求除注明提供原件外,其他证书或资质材料可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和投标保证金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

7.以上资料(含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密封好一起递交)请于开标前送达,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明月山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8.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二章评分细则)。

9.标书发售:有意向的供应商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14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标书并进行网上报名,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将投标报名表发至(招标公司)进行登记,否则恕不以书面、电话、电传等方式告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

10.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11.投标保证金:11000元整。投标人须在2018年9 月21日16:30(北京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开户名:江西三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工商银行铜鼓支行

开户行:1508 2901 0900 0089 523

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12.电子化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27日 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13.采购单位:宜春市明月山风景区公安消防大队地址:宜春市温汤镇

联系人:曾利华联系电话:18296578716

14.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三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欢 传真/电话:0795-3175577 13767557161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505号翡翠城44栋南大门

邮编:336000 E-mail:13767557161@163.com

15.招标公告期限:自2018年9月7日起至2018年9月14 日止。

16.投标人须知:

(1)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7.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18.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19.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明月山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温馨提示: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江西三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9 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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