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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政法委视频会议室及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2018-09-07 来源: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

工程编号 210101201808029521 工程名称 沈阳市政法委视频会议室及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设备类采购) 标段编号 G21010120180802952111541388 标段名称 沈阳市政法委视频会议室及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建设单位 沈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填报单位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材料设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8年09月07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8年09月10日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刘伟 项目经理 无 1870000.0000 元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沈阳艾维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沈阳东方久瑞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870000.0000 1880000.0000 1893080.1400
工程工期 79天 79天 79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96.01 94.87 87.65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沈阳艾维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沈阳东方久瑞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870000.0000 1880000.0000 1893080.1400 工程工期 79天 79天 79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无 无 无 评审得分 96.01 94.87 87.65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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