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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公园南岸护岸和景观桥梁改造工程(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2018-08-20 来源:辽宁-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信息
湿地公园南岸护岸和景观桥梁改造工程(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湿地公园南岸护岸和景观桥梁改造工程已由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至2020年度双台子区城区内基础建设计划的通知》(双区住建 [2017]3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湿地公园南岸护岸和景观桥梁改造工程(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双台子区内
2.2合同估算价:284.85万元
2.3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9月13日开工至 2018年10月12日竣工,计划工期30天(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智能WIFI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音响部分、光缆、电缆、音频线的布放、三年互联网专线租用及三年售后维护服务。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通信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及通信运营或代理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4.资格初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7日至 2018年8月2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请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施工方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信用等级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通信运营或代理资格方需[营业执照(副本)、通信运营或代理资格、项目负责人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不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通信运营或代理资格、信用等级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301室、联系电话:0427-8650057)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6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9月6日10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会议室)。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盘锦市双台子区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0427-2361569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红盾小区1-56-577-1A
联 系 人: 高工
电 话:0427-6978899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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