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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智能化系统

2018-08-16 来源:湖南长沙政府采购网招标

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智能化系统检测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智能化系统检测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智能化系统检测项目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智能化系统检测项目

1.2、项目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 总价(元)
1 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智能化系统检测项目 1500000

1.3、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招标范围为:(1)系统集成系统:需对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全线车站及车辆段内系统接口、集中监视、储存和统计功能、报警监视及处理功能、控制和调节功能、联动配置及管理功能、权限管理功能、冗余功能等项目检测。(2)综合布线系统:需对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全线车站及车辆段内绞电缆链路或信道和光纤链路或信道、综合布线的标签和标识、电子配线架等项目检测。(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需对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全线车站及车辆段内暖通空调监控系统、变配电检测系统、公共照明监控系统、给排水监控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检测系统、能源检测系统、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实时性可靠性可维护性等方面进行检测。(4)照明节能检测:需对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全线车站及车辆段内照明功率密度、照明节能措施进行检测。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工期:4号线试运行前完成检测,检测完30天内出具检测报告。

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CSCG-201807060016

委托代理编号:湘智采字[2018]第0410号

3、项目预算(元):1500000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4.1.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5月-2018年7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5月-2018年7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5月-2018年7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5月-2018年7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18年5月-2018年7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针对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1.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身或投标人自身部门或投标人全资设立的检测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出资证明)须具有有效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认定合格证书。证书附表内应至少包含系统集成、综合布线、建筑设备监控和照明工程系统。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hangsha.gov.cn) 下载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 年 月 日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6.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

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7.2、缴纳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7.4、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

7.4.1、投标人须登录“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号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子账号,请注意保密。

7.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7.4.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账号信息单准确填写银行付款账单。投标人可通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4.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项目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公告期限: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5个工作日)。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731-86850731 电话: 0731-89670268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166号 地址: 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层
联系人: 邱术平 联系人: 李女士

备注:采购项目属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产品,应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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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智能化系统检测项目结果公告]

附件下载

1、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智能化系统检测项目招标文件(第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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