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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邳州市公安局智慧交通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邳公采(2018)014

2018-08-16 来源:江苏徐州市政府县(市)政府采购

 

 

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邳州市公安局智慧交通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

1、名称:邳州市公安局

2、 地址:江苏省邳州市银杏大道与运平路交叉路口

3、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王晓强

4、电话:0516-86334817 13805223986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邳州市花园路市民服务中心七楼705室 邮编:221300

3.采购项目联系人:孙继成

联系方法:0516-86622781 15862109899

三、项目编号:邳公采(2018)014

四、采购项目

1.名称:邳州市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购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邳州市2个路口新装信号控制系统和高清视频检测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5个路口新装道路视频监控系统。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1万元

五、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查询渠道:

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⑵截止时点:评标结束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⑷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资格预审: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明: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规定,应当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提供原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同时提供发证(登记)机关证明其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含公告发布当日))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相关各项事务的,不需出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年检合格的资格预审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注明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印章,并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本中心资格预审联系人处,如提供不全,其资格预审将被拒绝,复印件须在报价时提供原件核查。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上午 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节假日除外)。

5、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21日下午4:00

6、资格预审联系人:邳州市花园路市民服务中心七楼704室

蒋明明 联系电话86243490

注:

1、招标文件发出方式:本网页附件;

2、投标文件中需装订以上材料复印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报价人需向本中心交纳1.5万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划到本中心帐户;交纳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一次性缴齐(并注明项目编号),否则报价无效。

 收款人: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邳州支行

帐号:60310188000215246

八、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9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

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18年9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邳州市花园路市民服务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8年9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

 

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14日

http://www.ccgp-xuzhou.gov.cn:80/Resource/UploadImages/道路交通设施项目_20180814105132_655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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