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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惠民-SG2018-018)询价采购公告

2018-08-13 来源:湖北宜春市人民政府招标

江西惠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其“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方式招标,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一、招标编号:惠民-SG2018-018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参数及要求

1

执法记录仪

60台

(其中10台具备4G传图、北斗定位、对讲功能等)

13.5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要求

三、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资质或销售资质以及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 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保证金汇款凭证,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4日止,每天9:00-12:00,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江西惠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可查阅招标详细信息。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投标保证金:2700元。询价前1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须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

投标保证金汇款帐号:

开 户 名 称: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上饶银行上高支行

帐 号:2097 0311 0000 000467

七、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

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定总价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本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

八、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20日15:00(北京时间)。

采购单位:江西省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冷护林 电话:0795-2586189

招标机构名称:江西惠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宜春市上高县朝阳南路5栋7单元2楼

联系人:李志敏联系电话:0795-2586798 18707057180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f.gov.cn

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gztb.com/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xsggzy.cn

江西惠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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