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消防控制室及相关系统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依据鄂采计【2018】-21051号计划函要求,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消防控制室及相关系统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THZC-2018-039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消防控制室及相关系统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三)采购预算:9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ZTHZC-2018-039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消防控制室及相关系统设施升级改造
(3)类别:工程
(4)用途:/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预算:90万元
(7)期限(工期):25(日历天)
(8)数量:一项
(9)其他:/
2.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等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6、投标单位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08月13日至2018年08月1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488号虹能大厦902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授权代表必须是拟派的项目经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经理资格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无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不退))。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488号虹能大厦902)
(二)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488号虹能大厦902)
(二)时间:2018年09月0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08月13日~2018年08月17日共5个日历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黄尚天傲
电 话:027-6579735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488号虹能大厦902
联 系 人:朱印雯
电 话:027-83603590
八、信息发布媒体
1、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hubei.gov.cn )
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