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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119指挥中心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08-10 来源:河南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

驻马店市良源政府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对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119指挥中心改造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119指挥中心改造 

项目编号:驻政采招良〔2018〕56号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3主要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供应商须具有河南省公安厅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

3.6为方便售后服务,供应商在驻马店市以外注册的公司须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网点,要求售后服务网点成立时间在二年及以上,提供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及双方签定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3主要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供应商须具有河南省公安厅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

3.6为方便售后服务,供应商在驻马店市以外注册的公司须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网点,要求售后服务网点成立时间在二年及以上,提供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及双方签定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四、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3:00时至6:00时。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驻马店市良源政府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正阳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置地华庭E座院内南二层楼东)

谈判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17日9:00时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

六、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8年8月17日9:00时

谈判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七、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方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139620119

地址:驻马店市通达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路北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88668    18639956158

地址:驻马店市置地大道置地华庭E座

 

 

          驻马店市良源政府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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