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龙水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班班通设备采购(18A1886)采购公告

2018-08-03 来源: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号:18A1886 采购执行编号:HX18127

二、项目名称:龙水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班班通设备采购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304,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指定项目学校,由中标人和使用单位收货人员双方在场情况下对设备及配置的外观及数量进行验收,开箱验收时一定要检查配件是否齐全、设备型号、数量是否与合同一致等。收货时,中标人及学校收货人填写《学校收货表》并报市区技装中心。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2.设备安装调试:中标人在多媒体设备安装时,应先在龙水实验中学指定教室安装一体机样板教室,现场经项目学校、区级验收小组验收通过后方能进行其它教室的安装施工。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后,学校验收小组对货物数量质量及安装情况进行校级验收,验收通过后填写《学校验收表》并由验收组成员签字盖章。

3. 校级验收通过后,由中标人、区教委相关科室、项目学校组成区级验收组,共同对安装质量、通电效果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验收。主要验收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的一致性、设备安装的安全性、设备运动的稳定性,以及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完工交货,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区级验收通过后,区级验收人员填写《大足区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对验收情况、验收结论做好记录,最后参加验收的各方代表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作为财政付款支付凭据。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将限期整改,对招标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8月2日 至 2018年8月7日 20:00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8月8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8月8日 10: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十、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18年8月8日 10:30

询价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采购经办人:贺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436006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北山路11号

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姚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4376468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宏声北路12号(宏声花园南苑旁)

十二、附件

0">
 龙水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班班通设备采购.doc (382.5 KB)


一、项目号:18A1886 采购执行编号:HX18127

二、项目名称:龙水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班班通设备采购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304,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指定项目学校,由中标人和使用单位收货人员双方在场情况下对设备及配置的外观及数量进行验收,开箱验收时一定要检查配件是否齐全、设备型号、数量是否与合同一致等。收货时,中标人及学校收货人填写《学校收货表》并报市区技装中心。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2.设备安装调试:中标人在多媒体设备安装时,应先在龙水实验中学指定教室安装一体机样板教室,现场经项目学校、区级验收小组验收通过后方能进行其它教室的安装施工。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后,学校验收小组对货物数量质量及安装情况进行校级验收,验收通过后填写《学校验收表》并由验收组成员签字盖章。

3. 校级验收通过后,由中标人、区教委相关科室、项目学校组成区级验收组,共同对安装质量、通电效果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验收。主要验收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的一致性、设备安装的安全性、设备运动的稳定性,以及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完工交货,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区级验收通过后,区级验收人员填写《大足区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对验收情况、验收结论做好记录,最后参加验收的各方代表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作为财政付款支付凭据。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将限期整改,对招标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8月2日 至 2018年8月7日 20:00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8月8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8月8日 10: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十、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18年8月8日 10:30

询价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采购经办人:贺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436006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北山路11号

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姚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4376468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宏声北路12号(宏声花园南苑旁)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