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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岛】【采购公告】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公务用枪数字化设备采购

2018-07-30 来源:辽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县区采购

 

一、项目编号:DFZC18-065

二、招标内容:

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公务用枪数字化设备(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二)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截至2018年08月16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8年07月27日-2018年08月03日每天08:30-11:0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6-6、7号)。

五、报名要求:

(1)供应商如愿参加投标,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注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

(2)供应商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3)网上报名通过后,供应商须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外地企业在大连地区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及以上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采购预算:47.8万(如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8年08月17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在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8年08月17日14:0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08月17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十一、采购人: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

地址: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

联系人:王义道

联系方式:0411-85283278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6-6、7号

邮政编码:116021

开户名称: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行大连市数码广场支行 307756326606

采购代理项目联系人:王学涛

电话:18904111910 0411-83620189

传真:0411-84385965(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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