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政法装备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2018年度政法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说明:
采购项目:2018年度政法装备采购第二标段(二次)
采购编号:PXZC-BG-2018013
项目内容: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政法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包含轿车2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金额32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2015至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2018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的材料,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2.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需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
2.6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7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和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第二标段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供货车辆须为正规合法、不能为非法改装车辆,该车辆信息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公示,投标人应出示工信部车辆公示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0时0分整至2018年7月27日23时59分整。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7月23日0时0分整至2018年7月27日23时59分整。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7月23日0时0分整至2018年8月15日23时59分整(投标截止日前1日24:00)。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投标保证金账户和帐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4、其他事项:
4.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16日上午10:00截止(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0375-4972091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
代理机构: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375—7010770 17698266316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火车站西侧良基地产5楼586室
邮 箱:hnhyjszx@163.com
六.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