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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2018年执法记录仪项目 (项目编号:JC-ZC18060006)公开招标公告

2018-07-17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市级采购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2018年执法记录仪项目 (项目编号:JC-ZC18060006)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 委托, 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交管局河西支队2018年执法记录仪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交管局河西支队2018年执法记录仪项目
2.项目编号:JC-ZC18060006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65 65 警械设备 *防护等级:IP68(符合GB4208-2008的要求,水深1.2米2h后能正常工作)
 
三、项目预算
6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残联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内,提供加盖红色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具有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内,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扫描件,并加盖红色公章; 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内,提供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红色公章的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7-16 到 2018-07-23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7号楼3门601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领取,供应商需提供单位纳税识别号(18位税号)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8-06 09:30
2.开标时间: 2018-08-06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7号楼3门60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庞鑫 李红
2.联系方式:022-2378669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5号增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姚警官:2831206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7号楼3门6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786691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2018年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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