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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户外超清p5全彩LED显示屏及户外灯箱宣传栏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8-07-13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编号 LGH2018210
商品品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邀 请 书

受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委托,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户外超清p5全彩LED显示屏及户外灯箱宣传栏制作安装工程项目(项目编号:LGH2018210)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户外超清p5全彩LED显示屏及户外灯箱宣传栏制作安装工程项目,详见“项目及技术需求及报价响应表”。

2.本项目分为两个合同包,报价供应商对所投的包号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3.第一包名称:户外超清p5全彩制作安装工程;第二包:户外灯箱宣传栏制作安装工程项目。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2具有专业标识标牌生产经营范围的企业或电子科技经营范围的企业;

4.3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生产、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力(需具备自有的机加工厂房和机加工设备);

4.4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次投标方需提供近一年内(从2017年5月1日起)与企事业单位等合作过的相关制作案例(案例需是大型金属制品)和双方签约过的合同原件。(合同额大于8万元)

4.7在政府采购资源库录入的企业。

三、领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及地点

1、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7 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6:30北京时间)

2、供应商报名时可持:(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2)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C座3311)进行报名。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询价开始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截止及开始谈判时间:  2018-  07-19 14:00(北京时间) ;

2.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国际大厦A座8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

五、其他事项

1. 采购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

2.评审:评审小组由3人组成, 采购单位代表1人,专家2人。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审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即时宣布评审结果。

3.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4. 资格后审:本项目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资格后审。

采购单位: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国际大厦C座3320室

项目联系人:  肖晗越

传真:024-22791922(传真)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024-22791811

(谈判保证金)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账号:710 101 548 000 034 06

(代理费、标书款)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华山支行

账号:0310 0101 4080 0008 072

传真:024-22791922 电子信箱:LNGH024@126.com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2日
标书价格 无 元
开标时间 2018-07-19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备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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