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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和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7-12 来源:新疆兵团采购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和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采购项目

磋商公告

受第四师司法局的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和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采购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和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合计(元)

用途

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214375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产品经营范围)(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销售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级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

6、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7、能够与司法部、兵团司法局实现设备功能及使用技术完全兼容无缝对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交易平台或各师局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报名并缴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兵团集中采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入库审核流程的通知》、《关于开展兵团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的通知》、《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2、时间: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8日。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
八、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7月12日10点00 分;报名截止时间:2018 年7月18日19点00 分。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24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8年7月24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伊宁市公园街四巷十三号四师军垦花苑(高层)小区1#楼2楼(双子楼东侧),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一、公告期限: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8日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第四师司法局

地址:伊宁市公园街4巷17号

联系人姓名:耿远超联系电话:0999-8182488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

项目联系人:王立娜、乔敬 联系电话:0991-2629781、18160220016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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