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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XZJ-2018016]东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算机房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2018-07-10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鄞州区财政局批准,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就东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算机房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所需货物及伴随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KXZJ-2018016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数量、采购需求及预算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
东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算机房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项
机房环境动力监控系统、KVM系统、虚拟化服务器、虚拟化软件、存储系统、医保前置服务器、光纤交换机、运维管理平台、业务路由器、灾备一体机、机柜、系统集成及安装服务等
人民币1750000.00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公告期限: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3日,计5个工作日。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可直接登陆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18年7月25日16时00分前将投标报名函、营业执照等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kxzb02@126.com (以邮件回复方式确认是否报名成功,若在报名截止前1个工作日尚未收到确认邮件的,请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0574-83033198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东湖支行
户 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3942100104001260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27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详见电子显示屏);
3、逾期送达或包封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7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详见电子显示屏)。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
银行账号:8101 4101 3020 93045 咨询电话:0574-88225170 传真:0574-28830175
5、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3)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要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请一定要告知银行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57841475
联系地址:宁波市东部新城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春楠、陈斌武、吴翱、郑菊琴 电话:0574-83033198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1室
邮箱: kxzb02@126.com 邮编:31500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0574-87521835。
十二、特别提醒: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三、其他事项: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
2、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银行及账号。

附件: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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